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大刑法法学考研科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浙大刑法法学考研科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大学法学专业对数学的要求高吗?
谢谢,您的邀请哦!
我是一名高考数学研究者以及高考志愿填报辅导老师,孩子在学习上有问题欢迎私信子墨老师……
对于题主您所提到的这个话题,子墨老师给你肯定肯定回答“NO”……
等等专业,对于数学毫无要求……
不过,部分大学会***用“大类招生”,所以大一进入大学校园大一阶段还是多多少少要学习“数学”……
大二才决定您的专业,所以子墨老师建议还是多多少少学习一点“数学”知识……
毕竟,“数学”它是一种思维!
需要了解更多大学专业,请关注私信子墨老师~
请问大学法学专业对数学要求高吗?
如果你想选择法学专业,但是你的数学不好,请你别担心,因为很多高校的法学专业根本就不用学数学!!!是的,你没听错,大部分高校的法学专业是不用学高等数学的。
绝大部分高校的纯法学专业是不用学习高等数学的,当然了有些高校也会开设高数课程,在法学专业里开设高数课程的高校一般来说都比较好。
但是不用学习高数,不代表选择法学专业是轻松的,恰好相反法学专业是比较辛苦的,因为在大学四年里你要学习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等一大堆法律,你要背很多的法律条文,背了还不行,还要会理解、会用。所以,每次到了学期末,你会发现复习真的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你复习完一遍之后去做题,发现还是错一大堆,所以每年法学专业都有一大批学生挂科,真的是苦不堪言。
选择了法学,你会发现你每学期的书本都像砖头一样,厚倒算了,里面的字还密密麻麻,看着贼难受。但是无奈,路是自己选的,难受也得看。当你以为你很辛苦,老师会在期末的时候体谅一下你的时候,你已经一只脚踏进了补考的大门。据我观察,法学的老师都比较严格,从来不存在卷子会改得很松的情况,所以学校里的“杀手”一般出现在法学院。
不过老师严点是好的,起码能让你学到东西,法考的时候,你会感谢当初逼着你背法条、逼着你分析案例的老师的。
另外,法考改革了,之前无论是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但是现在规定只有法学专业的学生才能参加司法考试,所以这也算是对法学生的一点点补偿吧,起码法考的时候少了很多竞争对手。
通过法考的话,你就相当于上岸了,如果想当律师的话,拿到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去律所实习一年,拿到律师执业资格证,你就是一名真正的律师了。如果要考公检法等公务员单位,还要经过公务员考试,就可以了。
回答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法学院是干什么的?
法学院是大学学习法学的场所,法学是研究法律的科学。主要課程有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法学毕业生去向:做各级***的法官,做各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当律师,给单位或私人打官司,代表当事人出庭诉讼等国内外业务。还可以到***部门当公务员,***、司法局、公安局、税务局、审计局等部门工作,也可研究法律,或到大学任教。
A,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A-,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師范大学、南开大学、辽宁大学、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重点学科分布
法律史……华东政法大学、[_a***_]政法大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北大、人大。
在我国国内,许多大学尤其是综合性大学都设有法学院。著名的有: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等。
这些法学院,在我国法律界享有崇高的声誉和地位,许多法律界的权威、泰斗都出自这些学校。同时,这些高校的法学院也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我国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浙大深夜发文开除努某,基于社会舆论压力还是主动知错就改?
浙大选择在深夜发文,我想,或许是出于以下几个目的:
【1】不想占用过多的公共***空间。
【2】减少大家对此事的讨论。
【3】降低此事的热度。
对于浙大这一次的通报,老穆表示支持!
老穆认为,浙大这一次的“更改”,谈不上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也不能算是知错就改,它是基于新的事实依据做出的决定。
诚然,舆论压力的确比较大,但还不至于能让浙大“直接改变”,真正让浙大改变的是“新证据”。
据媒体报道,新证据还不止一个……
有遭怒xx***女生发文,讲述被骚扰经过!
有人爆料,怒xx被爆经常出入酒吧,且成绩差。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我相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我都快要忘记这件事了,浙大却深夜发文开除努某,由此可以看出,浙大作为一所知名985大学,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名校,最起码的担当还是有的。
不管是基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还是浙大主动知错就改,从这件事上我们不难看出:群众和正义的力量不容小觑,公众的监督对社会的发展或多或少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浙大开除努某,在这个时间段,在这个大家快要淡忘这件事的时间段开除,在我的预料之中。如果是在舆论的风尖浪口立马开除,浙大的高层可能会有点拉不下脸;而踩准这个时间节点开除努某,则有点主动处理这件事的韵味,知错就改的成分则更大一些。
纸是包不住火的,怒某到底是什么样的货色?网友心知肚明。刚开始说努某是“初犯”所以网开一面,后来网友爆料努某根本就不是初犯,而是“惯犯”、是“老手”,这也是浙大高层决定修改处罚结果的最大原因。
根据网友爆料,在7月上旬浙大开毕业典礼的那天,努某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终于和我小博士女朋友拍完毕业照了。”这个“博士”按照我的理解可以一分为二:一种可能是他的女朋友是真的博士,另一种可能是他的女朋友是他的本科同学,“博士”只是一种恭维的说法。
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可以看出这位努某是一位有女朋友的人,而这么一位有女朋友的人,居然在私生活方面这么糜烂,这真的让人叹为观止。
作为一名浙大的大学生,应当珍惜在校园学习的每一天时间,而不是放浪形骸,更不是违背女同学的意愿做一些***人怨的事情。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要时辰一到,努某的报应自然立马就到了。回答最后,我想对浙大这所百年老校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朋友们,对于浙大开除努某这个大快人心的好消息,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探讨。
不上热搜还是没事人,不上热搜,浙大自己都不知道这个人是惯犯!本来直接开除你也不会挨骂。不上热搜这个事情怕是就过去了!
我个人觉得以下原因:
1、浙大完全没必要为了一个人把整个学校名誉都搭进去。
2、刚好招生节点,害怕影响招生。
3、学校不挨骂是不会开除的。
我认为是基于社会舆论,浙江大学的一群领导既然最开始能做出留校察看的决定,他们肯定也是再三思考过的,用网友的话来说。迫于网络压力才开除学籍的吧!
我想说的是如果不是网络发达,网友舆论压力,说不定以后该学生会侵犯更多女性。再想远点万一他以后当老师,当官员,当企业上级……毕竟人总是有侥幸心理。一次侥幸就会还有下次作案心理侥幸心理。这样的人就应该开除,丧尽天良的学生,没有品德,不配拥有浙大的毕业证。
我甚至觉得,把之前做出“留校察看”处分的学校领导也一并开除吧,大学的道德底线这么低了。***犯怎能容他?
最后,平等对待,法律面前***平等,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红线不可触碰。支持浙大此次决定。
浙大最开始的处罚是偏轻了,甚至存在包庇犯罪的嫌疑。但是从校规上看是符合之前定立的违规处理办法,这点没什么好争议的。从浙大的重启调查和调查时间长度来看至少在追求事实的道路上是认真的,之后也会与时俱进修改校规***规范,这是一件好事。
所有的进步都是伴随着争议、舆论甚至是错误开始。我觉得浙大高层能给出目前的决定已经是认真探讨了思路,群众本来就是舆论或者权职人员的监督者,我也很庆幸他们发挥了自己监督的作用。但是我很烦某些人说“现在知道开除,在干嘛去了?”这些键盘侠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在带偏节奏,所幸没有被舆论***。
罗老师曾经说过,法律要比道德更理性,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是我国作为大陆法系依照法律条***决策的提现。但是法律也有进步空间,校规校纪也有。如果你们不满意浙大的决定,是马后炮,大可去看看中国的法律和审判条例,从2000年到现在更改了多少?法律的修改过程充满了血泪,争议,但是他在随着时代进步。浙大最开始是做的不好,宣扬了不当的作风,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也没必要阴谋论,***设如果浙大真的要掩盖事实,大可不公开。
浙大的声誉受不受影响我不关心,但是我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被“乌合之众”的概念***,有自己的判断。时代的进步需要舆论,更需要每个人为了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那些口口声声说着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的人,以后你们可以参与相关法律条文规范的制定,真正改变中国社会现实。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大学这么做自然有它的道理。不管它的道理是什么?我们都要表示理解。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认同它的做法。下面详细介绍:
1、大学的做法并不令人满意
- 可以这么说,不仅不让人满意,还招来了许多批评。这样大学就面临着很大压力了。那大学就有可能会改弦更张了。
- 不管它之前的做法是基于什么样的考量,但是这件事情一旦反馈到社会上就面对了铺天盖地的批评了。
- 加上之前其他学校也有类似的例子,这样一旦对比,就更看出不同了。
- 平心而论,其实那是毕业生如果在最后一年开除了的确是很可惜的,这可能是大学之前那样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 可能有一部分管理者认为大学是应该包容的、开放的,给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似乎也是一个考虑,他们这样的做法似乎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 但是后面有人说,学生在学校期间成绩并不理想,好像还有其他劣迹。大学这样做似乎也难以自圆其说。
- 另外学生犯的错误还是非常严重的,不是一般的事情似乎也不应该包容,某种程度上这是不是包容都难说。
2、大学的做法改变的原因
- 这个原因可能是复杂的,一定程度上和社会舆论是有很大关系的。如果社会没有什么不良反应。那估计大学的决定是不会改变的。
- 毕竟学校的决定也不是草率行事的。必然考虑了方方面面。
- 另外,学生又被传出有其他劣迹,这应该是学校做出改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如果确有其事,那学校之前的决定的确不妥。
- 最后,这个事情闹的沸沸扬扬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上级主管部门肯定已经略有所闻。
- 如果大学表现太差,不排除上级主管部门的介入,这个恐怕也是大学改变决定的一个原因吧。
总而言之,大学的决定改变肯定有多种原因,不会是那么简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大刑法法学考研科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大刑法法学考研科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